信访人: 周利荣 女,汉族,工人 住武汉经济开发区汉阳造纸厂东荆社区 身份证号420105196110191024,电话:18707170364
被信访人: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审判长李玉毅 被信访单位: 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请求依法依规对武汉市第一医院皮肤外科借治病救人作掩护,以伤害患者身体健康为代价谋取钱财,并毁人面容,对湖北省武汉市初、中、高级人民法院及湖北省检察院对于原告依法维权采取鉴定乱法,延年消罪方式充当犯罪保护伞案件展开调查,还原事实真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发生在2013年6月3日武汉市第一医院医疗侵权案件至今,诉讼法院至检察院,再信访省市政府信访局至今已经11年了,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判决被告无过错的理由:“原告放弃对被告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原告损害后果与被告医疗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相关鉴定申请”。
本人立案提交全部证据法院“要求开证据条”,但民事审判庭主审官李玉毅从一开始就私自决定,并且在【收条】中只认定并开据“武汉市一医院病历复印件71页住院病历,壹张录音光盘”的证据【收条】,排除原告提交被告医院门诊和住院中未封存的重要病历证据以及其他医院相关联性病历证据搞鉴定,从而秒杀原告变裸告。湖北省市中高级法院及湖北省检察院,维持原判。
信访人: 周利荣
日期: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