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周利荣 女,汉族, 武汉经济开发区汉阳造纸厂东荆社区,身份证420105196110191024,电话:18707170364
被信访单位:江岸区人民法院 、江汉区人民法院 、武汉民生耳鼻喉私家医院 、武汉市医学会、武汉中级人民法院
请求依法依规对民生耳鼻喉私家医院以伤害患者身体健康为代价谋取钱财,对武汉市医学会做虚假鉴定,对武汉市初、中、高级人民法院以鉴定乱法,延年消罪方式充当犯罪保护伞案件展开调查,还原事实真相,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010年10月18日武汉民生耳鼻喉私家医院医疗侵权案,到诉讼法院再信访省市政府信访局至今已11年。 武汉市医学会2011-12-14鉴定称:“医方在履行了告知义务的情况下选择左鼻腔为手术路径为患者行鼻中隔填充术,未违反医疗常规”等描述并非事实,实际上该医院打虚假广告,并承诺可为本人治疗右侧鼻腔收治入院,又隐瞒患者因萎缩性鼻炎曾在协和医院住院治疗,左侧鼻腔恢复正常,右鼻腔有所好转但没有完全治愈,只需要治疗右鼻腔疾病史;隐匿该医院门诊检查需要治疗右鼻腔从而收治患者入院病历证据,隐匿患者在多家医院经门诊CT、鼻镜检查鼻腔内无任何填充材料,从而为患者做虚假手术犯罪事实,而武汉市江汉区、江岸区法院、市中院,省高院依据虚伪《武汉市医学会鉴定意见书》作为被告无过错证据判决被告无过错。医疗侵权的民生耳鼻喉医院仍逍遥法外。
信访人: 周利荣
日期: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