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套路贷”在全国多个地区盛行,套路贷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为此,国家相关部门与公安机关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法规,针对危害社会安定侵害人民财产的“套路贷”团伙给予严厉打击,取缔了一些披着合法外衣的公司,抓捕了一大批变相以住房养老、住房创业为名头的"套路贷"团伙,切实保护了广大人民的财产安全。
近日,媒体接到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居民张富求助,自己的两套住房已被套路贷牢牢套住,妻离子散,人财两空。
2015年张富向王锐借款8万元,一个月3200元,半年利息16000元,后张富儿子张庆阳向管爽借款12万,借款转移给王锐,总借款变为20万,利息16万(4分利息),借款加利息共计36万元,随后王锐将张富富强新城A25号四单元102室,价值45万3千7百元的房子收走,作为借款抵押。
2017年7月,张富儿子以阳光嘉苑2栋201室的房子作为抵押,向朱海全借款18万元,利息2万元,共计20万元,后还款5万元,剩余15万元。
2017年7月末,张富又向王锐借款24万元,利息4分利,每月9600元,利息共计57600元,王锐以干儿子的身份,在张富喝多的情况下,让张富协助自己起诉张庆阳的婚房,张富和王锐达成一致,把张庆阳的价值61万的婚房,作价53万,王锐和朱海全两人共计39万,剩下给张富14万,王锐口头答应,但是却迟迟不肯给钱。
后王锐找区法院为两人进行和解,不打算还剩下的14万,张富没有同意,后王锐又在张富不知情的情况下行贿社区法院,把张庆阳婚房拍卖42万,然后在张富不知情的情况下,王锐忽悠张富儿媳妇在法院单上签了字,把阳光嘉苑的房子彻底过户给了王锐。
这就是“套路贷”的手段,让高利贷的方式让当事人向自己借款,最后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或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借款行为本身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即高利贷本金及法定利息受法律保护,超过法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椐记者调查,大庆市套路贷的套路与北京等地的犯罪团伙采取的方式异曲同工,致使许多中老年人上当受骗,最后人财两空。“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卖车、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诱导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借贷行为,造成了个人和家庭财产损失,影响了个人学习和生活,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望各地政府及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居民合法财产安全,不给套路贷任何危害社会稳定的机会。特别是疫情过后,一些地区的人民求富心切,误入巧设名目的套路贷陷井,最后人财两空。在此,媒体提醒广大民众,投资须谨慎,应找正规金融组织,做好自我保护,发现上当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寻求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