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几十位农民工遭遇讨薪难

2021-01-05 10:55:17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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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十位农民工辛辛苦苦赚到的血汗钱,历时几年无法拿到手,经过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法院下发执行通知,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018年执行法官为了年终清案厘清责任要求上诉人签字终本,上诉人没有同意,法官便联系上诉人没有授权此权利的律师签字,以至于几十位农民工的一百七十多万血汗钱至今无法要回。

      四川省南江县赤溪乡活水村2社方绍良向本网反映,2017年6月份他带领几十名农民工与湖北广峰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合同约定150万元为一个结点,可工程款达到177065.14元时湖北广峰装饰有限公司也没有结算,感觉事情不对便到该工程项目部会计处查询,会计透露在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账户上还有207万元,便到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同时在四川省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又到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可法官执行时该账户里已经没有钱,2018年年底执行法官为了清案,在联系上诉人拒绝签字后,便叫没有被上诉人授予此项权利的律师签了强行将此案终本。
            
       2020年11月28日本网工作人员见到了反映人方绍良,据他讲:“他于2017年6月在绵阳凤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湖北嘉瑜广峰装饰有限公司签订的“凤樾蝶湖生态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的项目并交了5万元工程违约金,由我负责农民工劳务,我们修建了东接绵梓路,西接108国道,中通“五八水库”的公路,都是当地群众出行必经之路以及“五八水库”的提坎加固,两个水库修筑堤坝钢筋混凝土浇灌的护坡,硬化的全部是民生工程 ,此工程是由绵阳市游仙区和云凤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开工时由游仙区和云凤镇政府领导出面剪彩)由绵阳凤樾蝶湖生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湖北嘉瑜广峰装饰有限公司承建,他和湖北嘉瑜广峰签定劳务用工合同担任劳务组负责人,合同约定150万为一个结点,本合同签订后,在施工过程中于2017年11月底已产生工程款共计为:1770655.14元(此部份主要为家民工的工资),按照书面协议工程款达到150万为结点时给予结算付款,可了到结算点湖北嘉瑜广峰装饰公司却一直拖着不结算支付我们农民工工资,过了结算约定后,我劳务组便到该公司了解情况,据该公司驻绵阳项目部负责人李海之妻(此项目会计)透露项目部银行户上还有207万元,于是2017年12月25日我们到四川省锦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此之前      2017年12月21日我们劳务组已经到四川省锦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018年1月30日锦阳市仲裁委员会对此进行审理;并于2018年2月14日进行裁决要求湖北嘉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锦阳分公司,在裁决书送达10日内向我们劳务组支付所欠工程款1770655.14元,并以此为基数从2017年12月1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标准向我们支付工程款利息,同时在裁决书送达10日内退还合同违约金5万元。2018年6月10日四川省锦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湖北嘉瑜广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湖北嘉瑜装饰有限公司驻锦阳分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但该公司并未履行,于是四川省锦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6日裁定划拨湖北嘉瑜广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50万元存款给我们劳务组。可直到今天我们劳务组所有的农民工工资也没有拿到一分钱,2018年年底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为了清案叫我去签字我没有同意,他便通知我没有授予此项权利的律师将字签了。执行法官表示叫我们去调查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然后再申请执行,大家想想我们一些平常百姓哪有这能力?如果我们什么都能做还用法院干嘛?如今时间已过两年多为什么法院至今没有强制执行追回我们农民工血汗工资?执法人员为什么不对该公司法人采取强制措施?我们农民工的血汗钱在这法治社会的今天,还要打水漂吗?

       我们69位农民工都是贫困山区的农民,大多数家庭都是贫困户,我们丢下妻儿老小千里迢迢出门赚钱就是为了能让儿女上得起学,给老人瞧得起病。可至今我们的血汗钱一分钱都没拿到,我们农民工家里有突发事件,老人去世,儿女生病等等我只有四处借高利贷为农民工危急的家庭应急,可这是杯水车薪。
如今我已经负债累累,再也筹不到款,可每天还有农民工工友到我这个负责人家中讨薪,如今我已经无能为力,这些血汗钱是我们69位农民工及身后69个家庭里300多人的生活所需。望有关部门给予关注,为我们贫困的山区农民工做主,伸张正义讨回我们应得的养家糊口的血汗钱!”
      2020年11月30日,本网工作人员联系了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执行本案的岳法官,他告诉我们该公司是搞绿化的注册在武汉,当时他们去那家公司没找到,但是在四川把人找到了,把公司基本账户给冻结了,可账户只有五万多块钱,他们公司在四川绵阳有一个执行案,游仙区法院冻结了第三方资产,以前自己协商签什么协议,想把资产抵给方绍良,方绍良没有同意,第三方有部分资产手续不全,我们和游仙区法院沟通过,他们的资产不好实施,因为他土地出让金没有交齐,只有游仙区法院执行完我们再执行,现在案子已经终本,如果发现他有资产再申请执行。

      官司赢了,本以为看到了希望,可实际只是望梅止渴,一个为完成清案的“终本”再次让农民工们的希望变得渺茫,如今全国都在大力整治欠薪,绵阳市政府和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应该采取一些措施帮农民工们拿到血汗钱?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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