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的农用田去哪了? ——七旬老翁五年维权记!

2021-01-20 17:02:10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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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接到浙江省青田县仁庄镇新彭村中彭山自然村七旬老翁金界民的投诉。金大爷称“以他儿子金子祥承包的基本农田,被同村的金洪亮非法侵占,用来建房,其五年多来,一直向镇和县有关部门信访,均未得到应有的公正处理。无奈之下,才向媒体投诉……”
      经记者调查核实,金界民系浙江省青田县仁庄镇新彭村中彭山自然村村民,患有轻度的帕金森综合征。浙江省青田县是全国著名的侨乡,全县有33万海外华侨。金界民所在的仁庄镇,是华侨比较集中和人数较多的乡镇,金界民的儿子,也在海外经商。
      2015年10月8日,金界民的邻居金洪亮一家以老房不能居住为由,向青田县城乡建设规划局提出申请重建老房,并获得了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号为“乡字第(2015)0407号”。随后,金洪亮即开始新建房屋。在金洪亮新建房子的时候,金界民发现金洪亮不只是原拆原建,而是在拆了旧房之后,将兴建房子的地基,向金界民儿子(金子祥,承包权证为NO332522073397)

 


承包的农用田这边移位了近十米,侵占了金界民家的农用田,遂向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但镇和县两级政府,只听金洪亮一边的片面之词,根本不作深入实际调查取证,一次次地避重就轻,推诿,置金界民的正当诉求不顾,以金洪亮所建之房屋未超用地面积为由,而不予处理,要求金界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2019年,金界民自掏腰包,请镇里出面,邀请丽水市金绘测绘有限公司检测,金洪亮所建的房产,确实与原报批的位置有较大的位移。
 

 
      金界民拿着这份测绘报告,再次向镇和县相关部门投诉,在金界民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坚持下,仁庄镇政府在2020年8月份,给了金界民一条回复短信。具体内容是镇政府会同县“三改一拆”办公室,决定给金洪亮象征性的罚款了事。对金洪亮房屋移位,侵占金界民家的农用田之事,却只字未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十二条还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经丽水金绘测绘有限公司测量,金洪亮所建房子,发生了较大的位移,侵占了金界民家的农用田已是事实,当地镇政府仍然推诿,不予处理,其背后的原因就令人费解了?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实施土地管理法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违法用地的职能机构,就是当地政府。当地政府为什么不及时处理?何时才公开、公平、公正处理此事,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
 

(责编:zl1218)